5月2日,赫章鼎盛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取得了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至此,历时近半年的公司爆破资质申报工作画上圆满句号。
我国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等环节实行许可制度。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技术防范措施。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即炸药库)从设计、建设到验收、评价和管理都有一套严格的安全规范。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规定,爆破作业单位分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指仅为本单位合法的生产活动需要,在限定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
此次关于爆破作业的资质申报,公司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得到了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早在年初,在安环部部长席伟农同志的带领下,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吕丁柱、彭超、刘书丽、王小春、黄乔芬、徐礼龙、王大兵、李玉青均获得安全爆破作业许可证。4月18日,公司炸药库顺利通过了公安部门爆破资质专家组的现场审核。
公司此次取得的爆破作业许可证资质,有效期为三年。该资质的取得为下一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创造了便利的条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